宜春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
宜春市科学技术局承担着多项关键职责,其中包括:
研究科技发展战略,制定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政策,确定科技创新领域和优先方向,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,构建全市科技创新体系,提升科技创新能力。
负责编制全市民用科技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,确保科技发展有序进行。
改革科技体制,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和科技规律的创新机制,指导各部门和地方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。
研究科技投入方式,优化资源配置,管理相关科研费用预算和决算。
制定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,组织重大科研计划和工程项目的实施,促进成果转化。
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,指导科技成果转化,负责各类科技开发计划的制定和实施,管理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企业认定。
参与科技基地建设规划,编制重点实验室计划,参与院士选拔和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。
负责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,制定国际合作计划,管理国际援助和双边、多边及与港澳台地区的科技合作事宜。
制定科技法律建议,管理科技成果、科技奖励、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,推动科普工作和社会中介组织发展。
归口科技信息管理、大型仪器管理、科技保密及档案统计,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,负责科技培训和地震减灾工作。
总之,宜春市科学技术局在科技政策制定、资源配置、国际合作、成果转化等关键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,为全市科技进步与经济发展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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